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促進全市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21年4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促進全市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促進全市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結合南昌實際,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推動產業發展升級
1.對工業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0億元、2000億元、3000億元、4000億元的省級以上開發區(工業園區),市級財政一次性分別獎勵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400萬元。
2.對年地方財政貢獻100萬元及以上且同比有增長,當年用電量同比有增長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鋼鐵冶金、水泥、電力、水、燃氣、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過剩行業企業除外),根據其當年較上年同期新增用電量,按每千瓦時0.1元的標準給予補貼(新投產并已入統的工業企業按其當年用電量的50%×每千瓦時0.1元的標準給予補貼),單戶企業補貼額不超過100萬元,對補貼額3萬元以下的企業不予安排補貼資金。
二、支持企業發展提質
3.遴選30-50家優強工業企業,推動其規模與效益倍增。入選企業每年營業收入同比增幅達26%及以上且地方財政貢獻保持增長的,授予“駿馬獎”,并給予其高層管理團隊100萬元獎勵;營業收入同比增幅達50%及以上且地方財政貢獻保持增長的,授予“飛馬獎”,并給予其高層管理團隊200萬元獎勵。三年內實現倍增目標的入選企業,授予“天馬獎”,并給予其高層管理團隊200萬元獎勵。
4.設立市重點工業企業上臺階獎,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500億元、2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和10億元的,分別獎勵100萬元、60萬元、4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一年內連上臺階可累計獎勵。設立市重點工業企業增長獎,對當年主營業務收入較上年增幅達30%及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
5.加快培育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對首次納入統計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享受市級及所在地招商引資有關政策優惠,并由市級財政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其中成長型企業首次轉為規上企業的每戶獎勵10萬元,新建投產首次入統企業每戶獎勵15萬元。鼓勵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給予相應配套獎勵。
6.對新認定的國家、省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建設經費補助。對新認定為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主導制定并獲批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工業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30萬元和20萬元。對新評為省優秀新產品一等獎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
7.對企業生產國家指導目錄范圍的裝備產品,投保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獲得國家實際投保年度保費80%補貼并且未獲得省保費補貼的,市級制造業專項資金再給予15%補貼。如果省補貼低于15%的,由市制造業專項資金補足至15%。
三、加強產業鏈招商
8.對新引進的億元以上制造業項目,竣工投產并納入規模以上工業統計后,按項目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0.5%給予項目業主一次性獎勵,單個項目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9.對新引進的發展潛力較大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和產業鏈關鍵環節項目,投資額在10億元以上的,可由項目落戶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根據產業契合度、建設進度、投資強度、經濟貢獻等情況,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投資補助。
四、鼓勵企業升級改造
10.對現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新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技術改造項目,按購買設備發票額100萬元以上部分的6%,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補助。對現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進行“機器換人”等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按購買設備發票額100萬元以上部分的8%,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補助。
11.對現有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建設“5G+智慧工廠”,實施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的,按其軟硬件、設備投入給予50%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12.對采取融資租賃方式購買生產設備的工業企業,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利息額的20%,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貼息支持。
同一企業若同時符合市級層面同類型資金獎補條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自行選擇,不重復獲得獎勵補貼;根據工作實際,獎補條款可上溯至2021年1月1日執行。所需資金原則上由各級受益財政參照現行財政體制分擔,即市與區(管理局)按4:6比例分擔,各縣由當地財政負擔。兌現政策市級資金在扶持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地方財政貢獻度增量部分中統籌安排。本措施原則上先由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進行兌現,涉及市級資金分擔的,后續經市級主管部門審核后,由市與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進行資金清算。
本政策自2021年6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市政府及部門已出臺的相關扶持政策如有與本政策規定不一致的條款,以本政策為準。